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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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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离婚夫妻可以自由选择离婚的方式,但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的话就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那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有哪些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详细介绍,其中分为了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据。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如果此时提供的证件不够充分,则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是对其不利的。要是你们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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