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刑法当中虽然保留的有死刑,但是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非常的小心谨慎的。而且我国法院其实历来主张能不判处死刑就尽量不判处死刑这样的原则的。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我们通俗一点说可以视为十恶不赦的这样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贩毒死刑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贩毒量刑的法律依据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我国刑法当中在对贩毒进行判刑的时候,是根据贩毒的克数来决定的。如果说贩毒达两百克以上,不管毒品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都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除了判处死刑以外,还要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上,或者说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肇事逃逸违反了《刑法》当中133条所作出的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


·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样的立案标准
      盗窃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事个人盗窃,但是也有团伙作案的情形,团伙盗窃的行为是更加的恶劣,团伙盗窃罪的处理也是十分严重的,但是最根本的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您可能听的较多的是盗窃罪,但是对于团伙盗窃罪可能了解不是特别的多,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团伙盗窃罪。 一、团伙盗窃罪是什么样的立案标准...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若其他的民事主体,掌握了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会向当地相应司法机关,提出司法救济的请求,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会要求被告书写辩护词,以更大范围的知晓案情,认罪态度好辩护词是怎样的?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期。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那么到底行为人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抢劫罪犯罪特征,这样才能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认为不再适用缓刑的理由是: (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