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被执行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在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被执行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当中,败诉方就通常称之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履行自己的责任。您都知道,公司法人和公司的法律责任这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在下问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的是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是否可以?
  
  公司即法人,法人是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法人所欠债务当由法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通过了诉讼程序法院在执行时必须执行法人资产。
  
  你所说的“法人”可能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与法人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非合伙人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不能执行)是不能执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的。
  
  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呢?
  
  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法院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法院执行了。
  
  民事诉讼中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身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被执行人信息就是败诉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财产情况。
  
  三、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会受到哪些限制?
  
  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或执行员,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公司法人实际上指的就是公司,公司就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但是如果是法人代表的话,公司的债务不能有法人代表个人承担。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同时,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 因此,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全国...


·公司法兼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兼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经济在近几十年以来突飞猛涨,如今我国的经济已经在世界位于前列,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贡献,而一个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出现兼并的情形,主要目的是来完成公司转型等让公司合理发展,那公司法兼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中,引入了一个新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那么,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将会详细为您解答。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是指企业融资的渠道,它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为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而存在。它的运作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短缺时,能筹得适当额度的资金;在资金盈余时,能获取最大的收益。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融资方式 1、银...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完成之后,由于市场变化或者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会存在更换经营范围的情况。更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工商、以及新更改经营范围的管辖部门,行政部门间有自己的规章流程,也牵涉到一些费用问题。那么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下面我们将为您解读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