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并非只是交出股款 接受股款的一方还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要求比较复杂,应该去工商部门和银行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可能还要进行验资注意办理次手续必须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一、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相关解读《公司法》里对董监高转让股份进行限制,无非出于以下两个原因:1、董监高作为公司的特殊人员,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2、董监高作为公司的核心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大量核心信息,对董监高转让股份做出限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从逻辑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而且上述限制与旧公司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突破。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时候却不尽合乎情理。譬如,如果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愿意,也均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各自所持股份给某投资人,且这些股东均担当了公司董监高的职务,难道这些股东的转让还要受25%的限制吗?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转让行为是在所有股东同意下做出的,则本条可做一定的突破,不应做过多的限制。事实上,目前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监管较为宽松,许多股份转让行为,甚至包括产权交易所内的挂牌行为都不符合本条之规定,而买卖双方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条的执行也各自有着各自的解释。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 、??????? 以及??????? 省市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条限制所做出的转让是不予受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有些省份譬如??????? 省则明确表示本条仅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则实施备案制,而并非核准制。综上所述,对公司法的突破关键在于:1、了解立法本意。如转让行为已经股东大会同意,或经非关联方股东通过,且符合章程的相关规定,则转让便具备了充分的意思表示基础;2、与当地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做事前沟通。这也是需要提醒律师和财务顾问注意的。由于可以转让股份的人员属于公司高层人员,如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所掌握的权力更多,相应的限制也会更多。部分案例显示有些公司突破了此股权转让限制,但突破限制是需要条件的。关于公司法规股股权转让有相关疑问的可以直接在咨询专业律师。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如果...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公司法注册资金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了一份经济上的支持与保障,确保了公司长期有效的发展。然而注册资金的到账过程当中总是会产生许多问题,比如注册资金不到位等。那么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什么是违反公司法?
      什么是违反公司法?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


·企业搬迁补偿政策
      企业搬迁补偿政策 现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要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多,而土地资源又如此的紧张,搬迁成了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这不可避免会涉及到许多企业的搬迁。那么,我国企业搬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设立人不限,以盈利为目的,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某些工作的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提供补偿费用。关于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的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整理。 一、更换公司...


·收购企业怎么做 收购企业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购企业怎么做 收购企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存在企业的数量也逐渐增加。但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继续发展。此时,有的优秀公司会选择收购企业。那么,收购企业怎么做呢?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为您找到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 一、企业...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整合资源,通常会采取公司并购的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并购有几种模式?这几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是什么?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在下文给您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