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业主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和单位
  
  1.1 项目部作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项目部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设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并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1.2 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同时,项目部需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和有关质量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监督工程质量。项目部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条 开工前的质量准备工作
  
  2、监理人员。
  
  2.2 总承包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应对进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总包人员名单是否与总包合同相符,不符合约定的一律要求总包单位更换。
  
  2.3 监理规划的审查: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部审核后开始实施。
  
  2.4 场地移交: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三通一平)、地下管线、红线点、坐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
  
  2.5 建筑角点放桩:场地移交之后,由项目部组织相应的测绘单位进场对控制性的建筑角点进行放桩,督促总包负责予以保护,取得报告后予以归档。
  
  2.6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项目部督促总包单位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项目部对施工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进行审批后实施。
  
  2.7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合同交底制度、监理例会制度、质量例行检查和分析会制度。
  
  2.8 项目部应做好对各种准备工作的检查:施工图已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3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已审核;
  
  场地内架空线及线杆已经迁移完毕。
  
  第三条 施工质量预控
  
  3.1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门窗安装、保温、装饰及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制。主要步骤如下:
  
  3.1.1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牵头,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3.1.2 制作统一样板: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样板施工时间、施工部位、施工单位等,并由监理跟踪样板的施工进展。
  
  3.1.3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项目部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3.1.4 样板确认:样板成果的现场确认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
  
  3.1.5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


·十级工伤最少赔多少钱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时受到的意外伤害,职工受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而工伤也是要分等级标准,不管什么等级的工伤都有相应的赔偿标准,而十级工伤最少赔多少钱你知道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
      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预付款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罚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1、主体由两方构成。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3、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员工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轻微工伤在家休息了20多天有没有工资
      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从事的是危险工作很容易遭受到工伤,劳动者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赔偿。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书丢失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丢失应该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