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对夫妻存续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提前了解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可以减少后期纠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供您阅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以上法条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
  1、 夫妻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这是新《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特别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约定体现了夫妻双方处分财产的自由,并且这种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就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可以排除法律对经约定财产的强制性规定。
  2、 应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由于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第三人并不知情,或其他情形,往往会造成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欠第三人债务的逃避,因此,在离婚时首先应明确债务为夫妻一方还是双方所应承担。如果双方都主张财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必须以债务人知道该规定或夫妻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为准。
  3、保护因妨碍离婚财产分割所收的伤害;
  这种行为主要是指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财产实施保护,对于实施这种妨碍财产分割的一方法律也规定了其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即使这种行为在离婚后受损害的另一方才掌握证据提起诉讼,法院仍应依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判决。
  4、保护女方利益;
  由于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方占据了优势地位,因此民法典特别规定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保护女方的利益,防止因为男方的霸道强权而损害女方利益。
  5、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以上就是我们介绍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要是上述的解答依然没有解开你的疑惑,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


·可以要求提高抚养费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tjlytel}}> 一、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有哪些条件构成重婚罪?
      一、有哪些条件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


·农村户口孩子抚养费是多少现在
      农村户口孩子抚养费是多少现在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金额。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 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 第二步,计算非...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nbs...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司是否会直接解雇你,如果遭到解雇那女性是否能通过合法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来看看职工怀孕合同到期能仲裁吗。如果职工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那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怀孕而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怀孕员工是可以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的。在...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材料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


·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一、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分标准是婚外情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重婚罪是已经登记结婚,或者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婚外情不犯罪,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