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假钞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通是非常少的,即使我国普通公民不能够辨别假钞,不过在银行存款的时候,银行会直接将假币没收。但是也不能绝对的说伪造货币的这种行为就彻底被杜绝了。而且有不少的公民,其实对于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刑法当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一、在我国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
  
  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
  
  我国的货币为人民币,这里的“人民币”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也包括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发行的外汇兑换券。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
  
  二是外币管理制度。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具有强制流通力,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具体指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和侵害货币的发行权。本罪的对象是货币,包括流通中的人民币和外币。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仿照真货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特征制造假币,以假充真。
  
  伪造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手描、拓印、机器印制、影印、复印以及高科技印制手段。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其实,伪造货币罪的货币指什么,简单一点理解就是人民币,包括硬币和纸币,而且现在国家对于伪造货币罪的货币当中还包括了我国银行所发行的外汇兑换券。实际上有些伪造货币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甚至对于国家一些新推出的能够进行兑换的货币都会进行伪造。如果触犯本罪的话,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在十年以上。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很多时候,一般的民事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后,就会演变为刑事犯罪。而这个程度,也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不同犯罪的立案标准不同,那么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量刑的意思就是对一种犯罪行为进行判断,然后进行处罚,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准。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


·危险驾驶罪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拘役,但还要同时处罚金。当然实践中,很多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人,最后都是适用缓刑的。那么在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非法经营罪225条规定是什么?
      可供经营的商品种类数不胜数,百姓、企业工作日常需求与经营商家关系密切。犯罪者非法经营、生产销售的日用品特别是食品、卫生用品的危害范围非常大。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都会有质量问题,部分违法者还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种类,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非实物的非法经营也有不少,非法经营罪2...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崛起。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漏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资金转移,比如,将这些钱充值为游戏币或者比特币等虚拟币再提现转为现金。乍一看好像只是诈骗行为,但实际上也可能包括了洗...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 7天、7 7天、30 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刑罚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比较明细,一般为3个等级,分别是“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但是这三个等级的财务数额标准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同时根据盗窃罪的严重性,判刑量刑时也不同,那么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是多少呢.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


·诈骗罪能判几年
      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
      遗弃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遗弃,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拒绝扶养,那么就构成了遗弃。至于是否达到遗弃罪的标准,那就要看司法情节了。如果真的构成了遗弃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走法律程序,既可以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公诉,也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