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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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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解决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对于双方来说或许是解脱了,但是对于子女来说,却是一种不幸。我国法律对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有明确的规定,子女已经到了指定的年龄的,对自己的所做的决定有意识的,对于监护人的选择,法院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是一般子女都和母亲关系密切一些,所以通常都会选母亲,这对父亲来说就很不利。那么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的?
  
  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一致,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二、离婚时子女判归父母抚养的相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
  
  三、父母必知的心理学常识
  
  1、离婚家庭的子女,成年结婚后,相比较其他正常家庭的子女,离婚率偏高;
  
  2、子女不是你手中的财产,更不是你用来要挟对方的工具和手腕;
  
  3、百般阻挠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父或母是不明智的,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
  
  4、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属于亲权的范畴,除法律和协议中规定或约定的协助义务外,从情感和道德上也应予以配合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对于0-2岁的小孩,还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抚养权直接判给母亲,但是对于2周岁以上的子女,对于自己和谁生活已经有了一些倾向,法院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所以通常情况子女都会选择母亲,若父亲的经济能力确实强于母亲的,则子女抚养权应该判给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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