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如今人们的消费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与此同时商家的出售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在我们在网上购物还是实体店都会提供退货服务,有的还会有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还是会出现问题,那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买车订金商家不退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解决。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是指你当初和4S店签订合同或者提车之前先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它属于一种担保的款。如果你在购车的时候收据上写的是定金,那么就是彻底定下来的事,一旦你违反悔不想在这家4S店购车,那这个定金是不会返还的。而第二种的订金是一种不具有担保性质的,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它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退款,不管双方因为任何原因不能履行约定或者合同。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很多人在购买了车之后很快又不想买了,在一定的期限内车辆是可以退货的,但是有的卖家就会拒绝退货,这就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任何侵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而这项工作只能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具体在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也会有一定的标准,那究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


·请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
      请参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运营。在《公司法》中有一个关联交易的概念,它是指公司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比如说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有利有弊,那《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


·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
       一、对于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高空坠物造成车损如何索赔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


·一、交通事故医疗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 1、并不是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死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赔偿能力、当地的发展水平等,而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之中,并不一定就会包含所有会影响到赔偿金额的...


·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在购买汽车的同时就要按照规定
      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在购买汽车的同时就要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具体的保费根据机动车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此时他们关心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机动车交强险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机动车交强险有效期是多久1、直接查看汽车右侧风挡的强制险贴,在贴的背面,也就是在驾...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很常见事情,此时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进行理赔,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而具体又有哪些理赔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这种情况要交警处理的证明,所以要报交警。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做责任划分,出具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议的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