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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得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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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行为人只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我国法律对寻衅滋事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二、寻衅滋事罪不得缓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阅读完上述内容,相信您已经知道寻衅滋事涉嫌构成犯罪的,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犯罪满足缓刑条件的,也是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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