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很多人无法区分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区分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即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一般情况下,有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强迫交易罪;无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抢劫罪。存在特定的交易,说明行为人一般是在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观动机驱动下,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促成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牟取“暴利”尽管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但是通过客观的交易行为获得的,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自由、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该行为流程图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观动机驱动→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促成商品或服务的不公平交易→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如果不存在特定的交易,说明行为人是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动机驱动下,直接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达到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及人身权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该行为流程图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动机驱动→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显然,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对于区分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至关重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二、抢劫罪跟强迫交易罪如何判罚
  抢劫罪: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强迫交易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前面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我们看来,构成强迫交易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刑罚可以达到7年。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虽然这二者犯罪中都会涉及到暴力行为,但其实强迫交易罪的暴力程度是远远不及抢劫罪的,自然在量刑处罚上面对抢劫罪的处罚也就要重一些,最高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
  
  
  


·和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和出租车追尾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 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单位上班,如果用人单位有车,那么很多人都是在用人单位租车,大部分都不自己买,在自己单位租车肯定还是比较划算的,每个单位的租车的条件和标准都不一样,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进行详...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湖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那么对方交通事故纠纷不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帮您分析分析。 一、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
      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国整个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国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而最重要的就是健康权。可是,近年来校车超载引发严重事故的报道已有不少。那我国近年来校车超载案例有什么?下文会详细讲述。 校车超载事故经典案例 1、甘肃校车超载...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


·出租车发生事故怎么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承担如下: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