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现实中,很多人区分不清楚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对这两个犯罪的主体规定不一样,虽然都是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但具体的立案标准规定也有所差异。关于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装修公司法人跑路后续事宜该如何处理
      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和内部管理都用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对这类人的责任和义务都有着明确的要求,但由于公司的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经常会出现法人跑路的情况发生。那装修公司法人跑路后续事宜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


·旅游服务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流程?
      旅游服务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还是其他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存在这种公司,如果要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也是法律允许的。即便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签订合同,也可以将总...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国家要求我国境内的企业,对于内部员工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这也体现了国家在各个方面对于知识产权的高度关注。并且对于企业本身的经营来说,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的管理标准也是很重要的,不过可能有部分普通职工并不了解,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


·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想要走项目融资的这种渠道,也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在市场当中能够站稳脚跟的项目才行的。而且整个项目要有书面的方案向投资人进行非常详细的阐述,在项目没有建设开发之前的市场反应都是凭投资者的投资眼光来决定的。可能有些第一次接触到融资这一领域的人员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有效吗
      有效。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没有经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总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自行承担。因为分公司经营的业务通常应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这样总公司才有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资本制度采取的特点有哪些
      针对我国的国情,为了经济更好的发展,我国一直在不断修正各种法律法规。其中因为《公司法》的不断改革,我们国家的公司资本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下有了极大的变化。那么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资本制度采取的制度有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的资料来为您解答这些疑惑。 一、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如今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可能陷入网络诈骗陷阱。不少人被网络诈骗公司骗过,有的人忍气吞声,而有些法律意识强的,会选择报警,或者直接起诉网络诈骗。那么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怎样告...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1、发现企业偷税漏税可以举报,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
      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该怎么做?一、公司分立后股权转让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时需对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