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今的社会,离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父母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多数人困恼的问题,我们都清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双方的协商。但是争取抚养权最好的是了解自身和对方的优劣势,那么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带着您一起来学习和了解的。
  一方会因为吸毒丧失抚养权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的,当父母双方离婚时,因子女抚养权归属发生纠纷,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抚养权抚养权归属的判决。1、如果一方存在吸毒史,是对其取得抚养权的一个十分不利的因素,但是人民法院在最终判决之前还是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一般以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以及双方之中哪一方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十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人民法院会综合双方的上述情况,作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同时合理兼顾父母双方情感诉求的抚养权归属判决。2、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另一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5、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综上所诉,父母是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不会因为一方存在吸毒史就丧失抚养权。法院一般是从哪一方有利于子女健康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的。若对此还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请求在一审的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有很多原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虽然男女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要是生下了子女的话,此时子女的合法权益则就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由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分手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呢?如果你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一道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我国...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诉讼离婚并不少见。诉讼离婚是有法院代表国家参与的,其作出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有强制性保证实施的。但是法院参与调解纠纷并不是其义务所在,所以当事人应当支付其一定的费用,这就是诉讼费。那么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多少钱?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流程...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无效婚姻如何变成有限的有效婚姻?
      无效婚姻如何变成有限的有效婚姻?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第三者可以告我重婚罪吗?
      一、第三者可以告我重婚罪吗?关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其实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看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如果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重婚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此时就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也就是说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可以当做...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