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是什么?
  
  为了更优质、便捷、高效地为人民服务,法律援助无偿地为一些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相关问题,保障他们的利益。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很大程度是上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那么刑事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刑事法律援助概述
  
  所谓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简言之,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立法现状
  
  我国于1994年开始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在1996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中得以体现,其第34条规定:“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我国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42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国务院于2003年7月21日颁布、9月1日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一部专门规定法律援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其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实践中的做法及不足
  
  自1992年我国首家法律援助组织——武汉大学弱者权益保护中心成立以来,现代意义上的刑事法律援助逐渐在中国开展了起来。随着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出台,在全国按照行政体系迅速展开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法院指定为主,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自主决定为辅;律师义务援助为主,政府财政适当补偿为辅;审判阶段为主,其他诉讼阶段为辅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但是由于各项工作起步较晚,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突出体现在:
  
  
  (1)法律援助方式单一。 通观我国目前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援助方式有法院指定辩护律师援助和应当事人的申请而提供的援助。而且,应当事人的申请提供援助时一般还需要进行审查。对审前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没有区分情况,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可以对受援对象提供援助。
  
  (2)法律援助实施人员范围限于律师。 在实践中,刑事法律援助的主体往往限于律师,而且,我国《律师法》认为律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是其义务,对律师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规定的相当严厉。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案件的质量。但不可忽视的是,这极大地影响了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实际上,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律师是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此外,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律师分布也不平衡,一些地方律师在执行法律援助工作时往往疲于奔命,费力不讨好。
  
  (3)援助对象范围较窄。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对刑事法律援助对象做了具体的规定,援助对象由过去限于被告人扩大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但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规定,我国将援助对象严格限于“经济困难”以及几类特殊的群体,显然援助对象范围有过于狭窄之虞。
  
  (4)重视对审判阶段刑事被告人的援助,忽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帮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规定了在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有取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人们往往重视对审判阶段刑事被告人的援助,法院对符合指定辩护条件的,会主动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但处于审前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则似乎没有那么幸运了。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没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请求法律援助,而且,实践中往往会以侦查涉及侦查秘密为由为犯罪嫌疑人请求法律援助设置重重障碍,援助者也忽视或不愿意为其提供援助,犯罪嫌疑人要想获得有力的法律援助何其艰难。
  
  刑事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无偿为有所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给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解决人民的问题,保障人民的权益。在多个法律法规中提出相关的法律条文,为刑事法律援助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准则,促进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尽管现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相信会逐步提高完善。
  
  


·多次盗窃判缓刑可以吗,盗窃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们知道,触犯盗窃罪,要被判处刑罚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多次盗窃,还可以被判处缓刑吗?我们下文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多次盗窃缓刑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罪犯减刑条件具体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也是有机会减刑的,这样实际服刑的时间就会缩短。因此,很多罪犯都会积极的表现,甚至有些还会有立功表现。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罪犯减刑条件具体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罪犯减刑条件具体有哪些 减刑,是指对原判...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二、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用来判定事实的证据中还包含着关于证人的言辞,但是证人始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具有严格的客观性,所以刑诉法中就为证人设立了专章的规定来规范现实中的证人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


·《刑法修正案八》酒驾新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酒驾的新规定1、醉驾入刑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2、酒驾入刑:《...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


·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一、在事故中刑事赔偿的两金不赔偿指的是哪两金?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赔偿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直接的物质损失,不包括残疾和死亡赔偿金,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刑事诉...


·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一、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二、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有的人为了获取暴利而不惜采取违法手段来敛财,此时获得的钱财属于“黑钱”,是很容易被查的,他们就会想办法将黑钱转化为白钱,也就是进行洗钱活动。这样的行为要是构成洗钱罪的话,法院一般会如何来量刑呢?关于洗钱罪的最高刑期的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洗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