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
  
  现在厂家销售货物基本通过代理或者经销的方式,代理商到厂家订货的时候,也会签署一份合同。这份订货合同非常重要,里面会写清各项注意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引发诉讼的时候,合同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那么,代理商订货合同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代理商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使甲方____________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2、代理区域:____________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双方责任、权利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__________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05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__________%,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__________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________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________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_____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_______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___%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______%给予返利。
  
  4、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______%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其它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______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代理商和厂家谈好条件后,会签署一份代理商订货合同,在里面确定好代理范围、代理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代理产品、退换货政策、违约责任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作为代理商,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内容完整,避免出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如果合同到期,双方还可以续签。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以坑蒙拐骗的方式来获得金钱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改善,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了,观念在进步。把钱存进银行已经不是现在人们选择的唯一途径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金钱进行投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


·先履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的区别
      先履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的区别是什么?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合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涉及到先履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等等。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其实有密切的关系,这两者都是对违约的救济。那先履抗辩权合同解除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先履行抗...


·无权处分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赠与行为错综复杂,有一种情况是赠与人并无权处理赠与的物品,如遇到这种情况,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这就是法律中关于无权处分赠与合同的效力的问题,下文是为读者整理的有关无权处分赠与合同的效力的解释,请阅读理解。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民法典》(2021年1月1...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 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分类,在不少的赠与合同中,同时也会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其履行的义务需要在赠与的价值范围之内,这...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一、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双方可以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了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但只限于在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即被告住所地...


·签订出口贸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出口贸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 1、成交对象和交货目的港要贯彻我国的对外政策。政策不允许的不能成交,也不能将货物发往政策不允许的地区。 2、对香港、澳门出口合同的装运口岸不能写中国口岸或中国上海,必须写具体港口名称,如上海。不能将港澳与中国...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 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