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1、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
  
  3、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二、宅基地转让的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当事人首先要做的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由当地政府作出调解,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对纠纷作出处理。目前农村地区在开展宅基地确权,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将会大大减少因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规定,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也就是说商用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就是40年。对于取得商业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而言,最关心的就是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目前,市场上传言也比较多。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征收土地修路建房,也是为了能够很好的发展自己的城市,这就会面临着给群众放发补偿款,那么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发放,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恶意不支付,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办法,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时候需要去了解的是在当地地区的土地征地管理办法和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否则那些我们看到的内容都是不具备参考性的,那在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2017河...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 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 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 ...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咋办?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咋办? 在当代社会,很多人从事投资行业,想要通过投资一些东西获得钱财,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投资土地,获得国家土地的使用权,然后从土地上获得利益。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上面是有使用者的姓名的,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咋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咋...


·异地酒驾怎么处理办法
      异地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因异地饮酒驾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原籍交警部门参加为期...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一、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一、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 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什么?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这是相较于开发商所拥有的国有大土地使用证的,所以开发商修建的这些楼盘将来再销售出去了以后,所有的业主基本上都是还是要办理属于自己的小土地使用权证的。这就体现了房产证跟土地使用证对房屋居住权的维护,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是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什么? 一、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