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诈骗犯罪的构成条件的具体内容,其中我们知道构成此罪的除了自然人以外,单位也是可以的,并且犯罪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摆脱法律困境。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很多的交易一般都会设定一定的担保,毕竟有担保物在那总能让交易当事人安心一些,所以说担保在交易中还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怀孕期离婚合同范本一般都包括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


·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
      本文主要是讲解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这一主要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租赁合同违约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的订立受我国的现行经济法的影响,所以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要根据相关的条例进行处理。本文是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在日常生活中起草...


·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需要注意什么
      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需要注意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将某些物品委托他人保管,双方需要签署保管合同。如果他人将物品损坏并且不予赔偿时,我们可以提出诉讼,那么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签订保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保管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般的合同纠...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即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二者间的构成条件不同、法律意义不同、作用的阶段不同,责任形式也不同。...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一、单方撕毁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责任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且卖方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将扣除定金后的房屋首付款余额无息返还客户;也可要求客户继续履约办理按揭手续,如其拒绝办理,则可...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和条件 1、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行为,不负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是指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会因为工作或者其他事,与对方签订合同,但是当我们或者对方因为某些原因对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违约,必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今天就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关于在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五个方面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继续履...


·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领域,一般涉及到大型工程,发包人都会把工程设计施工发包出去,交给总承包商管理。这时需要发承包方签署发包合同来明确具体内容。发包方也会对发包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那么发包和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有哪些?我们根据整理的知识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强化...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