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导致环境也在逐渐的恶劣下去,如此恶劣的环境会增加新生儿的畸形率,形成残疾人。在加上一些后天造成的残疾人让我国的残疾人不断增加,然而一些人会遗弃残疾人。这样不利于我国道德社会的建设,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一、遗弃残疾人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从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我们可以看出,在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一旦形成遗弃残疾人的情况发生,就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尽管我国一直倡导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法律原则。我们应当注重法律,保证残疾人的法律权益。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批捕的律师意见内容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律师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的情况介绍、律师意见和法律依据等等。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我国的刑事案件可以具体区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属于自诉案件的原则上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而不能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那对于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 职务侵占案是公诉案而不是是...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之所以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危害...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


·非法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的这样的概念,我们通常会将这两个概念相混淆,以为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指的是同一罪行。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行为,通常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们将针对非法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①在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本身就是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的,对首要分子按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则按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②在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明确表示不准携带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器械的,...


·拘留折抵缓刑期是合法的吗?
      拘留折抵缓刑期是合法的吗?拘留折抵缓刑期是合法的,拘留和逮捕都是羁押型的强制措施,而羁押不是一种强制措施,而是实施强制措施的手段。羁押是指通过关押来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较轻的犯人。在我国主刑中,...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贩卖毒品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其量刑也是十分严厉。可是,很多人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


·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后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死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


·涉嫌醉驾拘役不是立即执行的,醉驾案件的办案流程是:
      涉嫌醉驾拘役不是立即执行的,醉驾案件的办案流程是: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调卷吗?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调卷吗?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一定会调卷吗,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之后才能确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可以依职权调查核实证据,同时明确了行使这一职权的限制和条件,即只能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或合议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