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报案地点是在哪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政府设立的各级国家机关单位,都是为我国公民进行服务的。其中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什么违法犯罪活动的话,那么我国公民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公安警察。但是有一部分人当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当中的时候,可能因为当局者迷,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诈骗罪报案地点是在哪里?一、诈骗罪报案地点是在哪里?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根据当前所提供的资料,如果被诈骗2千元以上的,该人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一般诈骗罪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诈骗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三、诈骗罪如何处罚?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生活当中遭遇到别人的诈骗的时候,诈骗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侦查了,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就可以了。我国近年来对诈骗的宣传力度是非常大的,还是有一部分公民不断的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当中,这其中还是主要因为自己的警惕性不够高。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进行征收土地后,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予以补偿,从而确保被征收土地人的正常生活。由于征地补偿的计算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而各地的情况都不尽相同,所以各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出台各自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贵港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提供的数字仅供参考。广西...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调整、人事变动。如果因为重组需要扩建厂房的,企业还要拿到一片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是企业拿地的主要方式。那么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 关于土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办理的,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相信您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为各位整理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 一、土...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允许、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是能够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是划拨土地使用转让程序。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转让,具体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有哪些步骤以及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呢?看过下面,您就知道。 ...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什么? 人们购买房屋时通常将关注重点放在房屋质量和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性。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不相同,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容易为房屋交易带来风险。那么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相关知识进行整理,便于您参考。 ...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出让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什么是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


·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这无疑是一项重大决策,其目的就是保障租房人的各项权益,其中最主要的应该就是子女教育权了。那么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 “售”...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及时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就有了合法使用土地的书面凭证。如今土地使用证已经有了最新版本,现在很多人手中的土地使用证都是旧的,当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换取新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国有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