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犯罪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国,职务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的时候,要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的话,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证据对于案件的侦办非常重要,但是前提必须是所有的证件的取得都是合法的,这样法院才会采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职务犯罪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二、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哪些内容?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收集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依法收集证据,既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志,也是在民事诉讼中获取确凿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保证。只有合法收集的证据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通过违法侵犯人的身体、住所或者函件等其他通讯方法所获得的证据不能采用。
  
  2、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有7种。这些证据形式是立法机关总结了我国多年的民事诉讼实践经验,并借鉴了古今中外民事诉讼法中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内容。因此,凡是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就不能视为合法证据。
  
  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如果证据的来源不合法,就不能用作定案的根据。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非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法庭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三、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什么?
  
  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这不意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从认识论上讲,一个案件发生后,它在客观外界的遗留物,必须被人们反映。但一切所观察到的,反映在主体中的通过语言、文字陈述出来的事实,都属于经验事实。由于反映过程的复杂性,人们的认识并不能完全反映客观存在。因此,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虚假的、捏造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1)证据形成的原因;
  
  (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我国对于证据的取得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办案过程当中发现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存在刑讯逼供或者非法取证的情形,这种证据法院是不允许进行使用的。并且我国相关法规当中,对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等都是有明确要求的。
  
  
  
  


·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都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在社会上早就已经屡见不鲜,指的是非法募集吸收公众存款,但是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特殊性,既可以是个人进行非法集资,又可以是单位非法集资,那么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


·新刑法非法拘留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经常听说非法拘留这个词,这个在刑事案件中经常被提及,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进行非法拘留,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有了新的规定,那么非法拘留要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新刑法非法拘留的相关规定。 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拘...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在毒品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很多罪名,常见的如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针对这些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有特殊情节的话,则会从重处罚。那到底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


·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一、刑事判决书格式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


·认定为累犯有判过缓刑的吗
      认定为累犯有判过缓刑的吗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知道,衡量量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


·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怎么定罪?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应定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伤人后又取财的行为,是在先后两种不同的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的行为,所侵犯的是两种不同的客体,应分别定罪,数罪并罚。伤人后的取财行为不是伤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被伤人行为所包容或吸收。故...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们发现,即使是刑事犯罪,但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此时也是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个时间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追诉时效。但对于不同的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其中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对于这种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而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具体量刑有所差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