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话,都属于工伤。为了谨慎起见,职工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比较长,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做完工伤认定,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等。那么,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提出,并准备好相关资料,预缴一些费用。当然,等最终工伤认定结果下来后,确定伤残的,工伤认定的费用是不需要职工负担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拿到认定书,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要求支付伤残补助金等。
  
  
  


·工程招标了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过失性辞退是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工程的施工方为了使业主相信住宅的质量是有保证的,通常情况下会找到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这种担保是为了使业主放心,即使是房屋的质量安全出现了问题也可以不用担心赔偿问题或者是后续维修的问题,使业主的权益得到双重保证。 一、住宅工程质量保...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医院的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


·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
      对于员工来说,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项步骤,是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必不可少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做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如果没有工伤鉴定...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一、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一、劳动者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显然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可进行形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部门可以对劳动关系的存否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中予以体现。相对人不服的,可以以事实...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工地罚款单怎么写才合适? 一、工地罚款单目的和格式要点 工地罚款单,工地罚款单是工地方面对于在工地中工作的民工的一个有效的约束手段,为了让员工能够遵守工地的规范,避免因为不规范施工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通过罚款的手段来约束工人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工地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