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工作中发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的刑诉法是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我们知道,法律的原则是公平与公正,对于案件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犯罪嫌疑人,都应公平对待。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导致该案件的审理失去公平。那刑诉法工作中发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工作中发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第二十八条 【回避事由和方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回避的种类
  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刑事诉讼中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诉讼活动的制度。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等提出申请,要求他们退出诉讼活动的制度。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行使这一权利,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并且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碍或者剥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该权利的行使。为保障当事人在了解办案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有效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6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2条都明确规定,在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告知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书记员的姓名等情况,以便其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3、指令回避。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等也没有申请回避,其所在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可以依职权命令其退出案件诉讼活动的制度。该审判人员应回避案件的办理,以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回避可以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审判人员自行提出或由司法机关负责人命令其退出该诉讼过程。除了当事人以外,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也应回避。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现在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标准越来越高,有许多人不了解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有哪些,导致自己工作的结果与标准不符合,功亏一篑,白费了自己的一番苦心,所以,要提前了解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标准,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建筑方面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标准 1、单位(子...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


·如何判定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外务工的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经常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用人的现象。万一出事,用人单位可能要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肯承担责任。这个时候,认定劳动关系就成为当务之急了。那么,如何判定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一、如...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 合理吗? 其实身处他们的立场来看,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漫...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建设的首要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一项工程的建设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以及物力,需要各个施工工序以及各个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管理就要多管齐下。那么,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程...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引发劳动争议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的话,并且自己也和公司协商不好,就需要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维权。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也是根据证据做决断的,所以,聘请律师肯定是必须的。因此,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侦查阶段该如何聘请律师
      从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了解到,即使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嫌疑人也是有权委托聘请律师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该如何聘请律师。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侦查阶段如何聘请律师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结果后,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一、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里有效?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工伤赔偿,而工伤认定作为首要环节,能否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就决定了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赔偿能否顺利完成,那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多少时间里有效呢? 一、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2011年最新...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