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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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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
  
  当夫妻出现严重矛盾导致感情破裂时,离婚可能是双方最终的选择。对于有小孩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要慎重对待离婚这件事,如果双方协商离婚的,也要将孩子抚养问题说清楚,并通过离婚协议书给予明确。那么,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呢?针对这个离婚中常见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由此可见,根据最高法在抚养权方面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应该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该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的年龄大于十岁,则双方离婚的时候要考虑到孩子的意见。至于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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