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当中,如果不能准备齐全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一、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三、工伤索赔是否有时间限制?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些都是需要劳动者本人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的必备资料之一。除此以外,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申请时间,超出时间将对自己的维权带来很多麻烦。
  
  
  
  


·2023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工伤医疗费谁支付,谁承担工伤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损害的,经过相应的程序认定确认为工伤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这其中涉及到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时,工伤医疗费谁支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此时都是要先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实际承担了举证责任之后,这样法官最后才能作出比较公平的判决。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1、在医疗损害赔...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有关重庆医疗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指导的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重庆市律师...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什么?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什么?一、医疗纠纷免责事由包括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一、新生儿死亡医院应该赔付赔偿金吗 接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造成新生儿死亡,且新生儿死亡的损害后果与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被告对新生儿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死亡赔偿金也应支持。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