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事诉讼法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象是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人,保证诉讼人的基本权利,规范了诉讼人的义务。刑诉法每一个条文都是不能触犯的,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解释】本条是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行为。本条列举了三项具体的行为: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的。这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决定、参与经贸项目、购销往来掌握经贸信息市场行情的职务便利,将明知是可以盈利的业务项目交给自己的亲友去经营,而把不盈利的业务交由自己所在的国有单位经营。这里的“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包括交给由其亲友投资、管理、控股的单位经营。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如果行为人向其亲友采购或者销售的商品不是明显地背离市场价格不构成犯罪。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这表现在让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购进原材料时,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购人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三,行为人的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本条所称“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通过上述手段,转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利润或者转嫁自己亲友经营的损失,数额巨大的。
  
  本条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亲友牟利罪,规定了两档刑: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低一百六十六条是用来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为其亲友谋取非法权益的,如果国有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了利益,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购买东西的时候会很容易收到假钱,刚开始的时候假钱一般为面额较大的钱例如100元、50元、20元,然而现在小面额的假钱也出现了。造假钱也是犯罪行为,罪名为伪造货币罪。那么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您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本罪的主体为一...


·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若包庇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由于此罪不属于重罪,因此处罚也不是那么的严格。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


·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的规定有哪些变化?
      死刑,自古以来都不陌生的刑罚,被判死刑的人一般所犯之罪都是罪无可赦。古代讲究的是杀人偿命,现代对于死刑有着更严格的规定,甚至有着与时俱进的特点,不同历史条件下其内容也有所修改。就以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的规定来说,有增加也有缩减。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增加两类犯罪情...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至于如何制裁遗弃罪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


·涉嫌犯罪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请律师就是非必要了。涉嫌犯罪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嫌疑人常常被关押,自己找律师不太现实。那谁有权聘请辩护律师?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 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3、监视居住,期限六个月; 4、取保候审,期限十二个月。 5、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有碍侦查和...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


·《刑法修正案八》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虚开普通发票罪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