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经济能力的,是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时,赡养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就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之间都会签订一份协议。那么这个赡养协议该如何写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范本
  
  赡养老人协议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书写: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虽然本文提供了赡养老人协议书的模板,但是起草和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仍然需要谨慎,最好找律师帮助书写或是审核、解释协议内容,以免因疏忽对老人造成伤害。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老人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没有依...


·卖了婚前个人房产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


·孩子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常常谈论的问题
      孩子问题一直都是您常常谈论的问题,因为往小了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往大了说,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不管是做欸家长,国家,还是路人,都觉得一切关于孩子的问题都不是小事。的确如此,那么关于侵犯抚养权的问题更不是小事,侵犯抚养权怎么处理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我国没有规定侵犯抚...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没有计划生育违约金,计生部门不会向夫妻收取违约金的,国家没有这样的条款。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


·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属实后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解决。若一方擅自进行共同财产转移,如转移至本人直系亲属账户。另一方可申请法院进行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并请律师协助收集证据或直接申请紧急保全财产。提醒:只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是违规的,正常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算转移财产,申请保全后要在十五...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可能判处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


·一、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你俩的,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2、如果住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