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双方协议离婚的,除分割财产外,应考虑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给付日期、探视约定等内容。协议不成可以请律师进行上诉。先根据双方健康状况、子女年龄和意愿等因素判定判定子女归属,再根据各个条件决定抚养费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会考虑哪些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期限
  
  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1、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条款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承担问题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1、抚养费用的承担内容。首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抚养费承担的期限。父母双方结婚时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用。
  
  法规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子女个人生活情况决定给付到何时和是否多进行补充给付。抚养费一般只满足子女日常生活的需要即可,多余的需要如旅游等,可以拒绝支付,大病医疗不属于必须支付的范畴。关于抚养费判定问题,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不少夫妻虽然婚姻缔结期间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情感,但是到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却会努力的进行争取,而且还有不少人会质疑,孩子跟着另一方生活会不会存在一些生存上的问题,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离婚儿子给老婆抚养好吗,抚养费如何支付? 一、离婚儿子给老婆好吗 两周岁以下的...


·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了
      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了,现在的房子也是越来越值钱了,那么如果离婚了,房子怎么办那,比如离婚房屋另一方没出钱如何分割那?您一定是很想知道的,但是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离婚房屋另一方没出钱如何分割那?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


·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双方离婚后,很多情况是女方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再婚后,男方有时候考虑到其抚养孩子不便,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案件的时候,会按照严格的标准作出判决,只有符合条件的,再允许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


·出轨离婚后财产应该要如何分割
      现在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有一方有出轨行为,从而导致双方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财产的分割也是必然的。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在一方出轨离婚后这个财产要怎么分才好呢?能不能不分财产给出轨的一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


·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在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时候,那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夫妻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就给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一方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1、出现法定情...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可以,妻子去世后先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后属于妻子的财产是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中先分出一半归丈夫,另一半由岳父、岳母、丈夫和孩子共同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


·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
      一、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无效婚姻构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显然后两者一般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至于属于重婚类型的无效婚姻...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