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其实对于很对罪犯来讲,只要其所犯的罪刑是比较轻的,那都是有机会被判缓刑的。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其他缓刑的条件。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也是有机会被判缓刑,那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但对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应当考虑几个方面。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这种情况肇事,主观过失较小,罪过较小;4、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边打手机边开车或边吸烟边开车,明显粗心,过失较大,罪过较大;5、无证驾驶、驾驶淘汰车辆、驾驶刹车不灵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车辆上路、车辆无牌照的,造成事故,这些情况驾驶员过失大,罪过大。还有其他情况不一一列举,可以比照上述分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相反,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那么,什么表现才是“悔罪表现”。结合交通肇事案件的特征,笔者认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根据有关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对伤者施救、主动报警、保护现场、配合有关机关处理事故是他们的义务。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综上,只有具备上述三点才能认为是具有“悔罪表现”,不具备悔罪表现的,不宜适用缓刑。三、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理,客观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事故处理机关控制、脱离控制,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或不愿意对被害方予以赔偿,客观上不具有悔罪行为。因而在其归案后,即使产生了悔罪心理,实施了悔罪行为,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四、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情况,拟判处缓刑的,如未全部赔偿被害人仅是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尽量增加缓刑考验期,使其在考验期内约束其赔偿被害人。对缓刑考验期内,不按协议赔偿被害人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可以考虑对其撤消缓刑。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被害方得不到赔偿,加深了痛苦,而被告人却未履行赔偿义务。所以缓刑考验期是对被告人行为的考验,按协议积极赔偿是其义务,也是其悔罪表现的体现,不严格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又未能与被害方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是其不愿悔罪的体现,应当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其进行惩罚,以此制约被告人积极按协议履行义务,也是罪刑责相适应的体现。虽然《刑法》中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档次,但实践中也是需要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作出处罚的。其中要是不具有逃逸情节的话,那通常是对罪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至于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的条件,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江苏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对于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说这个出租车要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一般协商一下就行,600可能不合理,即便到了法院,也是酌情考虑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


·车辆保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车辆保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


·强迫交易5万判多少
      涉嫌强迫交易罪。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不是否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报告,在中国有明文规定,伤残鉴定是由当地医学会或者劳动局组织专家组给予评定,患者必须在骨折愈合后本人亲自到现场给予办理。二、伤残鉴定程序怎么办理(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


·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开车撞死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133条的规定,属于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撞死人的具体处罚轻重,以及对对于肇事人的形式触犯要根据在这一场事故里面的死亡人数,以及肇事者在这场事故里面的一个应付责任的轻重来进行具体的划分。其详细的具体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个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案件的法规,《解释》中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特别对交通事故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个人挂靠建筑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挂靠方式经营的,如挂靠人以被挂...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严重的交通肇事往往会造成人员的死亡,此时可能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除了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求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那么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应当依照人身损害赔偿...


·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广您长朋友已经逐渐没有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时间。而未来解决孩子上下学的安全问题,国家推动的各学校校车事业的发展。但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超员的问题。那我国的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依据是什么?还请您随我们一起了解下详细内容。 一、校车信息...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格外注意的,毕竟这关系到自身利益,因此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有帮助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一、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