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1)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
  
  (2)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分包协议》;
  
  (3)上述两项内容审查符合要求,报建设单位批准;
  
  (4)发现非法分包、转包,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⑴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校准;
  
  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⑶复测施工单位从基准点引出的控制桩,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3、审批原材料与混合料
  
  ⑴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⑵对混合料应在施工单位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
  
  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批复。
  
  4、审批施工组织与人员配备
  
  ⑴审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自检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⑵审查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批施工机械设备
  
  ⑴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
  
  ⑵施工单位如果使用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原因、对拟使用设备进行充分说明。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⑴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⑵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二、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
  
  三、开工后
  
  1、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⑴外购或定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
  
  ⑵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准予使用。
  
  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
  
  ⑴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经批准;
  
  ⑵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⑷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⑸质量、安全、环保设施是否到位;
  
  ⑹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
  
  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⑻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巡视不少于1次,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 ⑼.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应如实记录,当天未处理的,应在处理之日及时补记。
  
  3、旁站关键工序和部位施工
  
  ⑴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者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旁站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A.1
  
  ⑵旁站应重点对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内容是上述“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的1-7项,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改正;
  
  ⑶当可能危及质量、安全、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⑷旁站人员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B.2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做好旁站记录;
  
  ⑸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说明: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时应明确本合同的旁站项目,并制定《旁站计划》。
  
  4、抽检与检测试验工作
  
  ⑴重点对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
  
  ⑵对已经完成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5、关键工序签认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10页第5.1.12款要求,工序验收指的是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6、质量缺陷、隐患和施工事故处理
  
  ⑴发生可有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应立即发出《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
  
  ⑵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复工指令。
  
  ⑶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⑷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四、分项工程交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
  
  监理收到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交验单,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驻地办评定合格后,在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上签字。
  
  五、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六、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从上面的内容当中了解了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的大致内容,最重要的在开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工之后的注意事项,在遇到紧急事项的时候也要走正常程序,个别特殊不确定的在了解清楚之后做相应的解决方式。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在线律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交给建筑单位一部分的保证金,用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质保金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二十在建筑工程行业比较常见的现象。质保金的转让是有比例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转让比例的规定也是具体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转让的比例 根...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工期长、施工环节复杂,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包括建筑图纸在内的资料,加强对这些资料管理非常有必要。而工程质量资料是诸多资料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需要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


·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每一个劳动者都需要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新的员工入职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的。这个时候是肯定需要一些材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员工入职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资料? 1、员工...


·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对此带来以下详细解答。 1...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就连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的制度,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期以后,结合实际情况再办理续签的。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如果员工各种消极怠工的话,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甚至可以不续签。问题是即使不续签,也要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的...


·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老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发出的行政决定书也就只有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