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期货、期权交易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期货繁荣的背景下,人民对于相关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也关注了起来。那么,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期货合同的特点作用是什么?
  期货合同标准化的本质,带给期货合同一个普遍性的特点。期货合同的转让被设计成仅用手势便可达成的地步,不必象其他物权证书和金融证券那样,需经合法背书才能实现转让。对于像远期交货合同那样的契约,由于规格、条款内容各一,若想在实物交割前转手,在操作上有很大的困难。这样的结果极大地简化了期货合同交易的过程,使期货合同可以便捷地、迅速地、多次甚至是连续地买交而没有任何结算上的不便;同时,也让那些希望通过期货交易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人,得以顺利实现他们的目的。期货合同标准化的本质,也带给期货合同一个大众化的持点。一个远期合同交易的谈判、条款的商定,都是由买卖双方的专家出面切磋的,决非一般人士甚至“外行”所能对付得了的。所以,期货交易不象其它种类的交易那样难以参与。期货合同已经把几乎所有棘手的、技术上的问题解决了,留结交易人的唯一的—个问题就是:价钱几何?所以我们说,只要你对期货交易有一个起码的了解,对期货价格的走势有理智的分析头脑,具备—定的承担风险的经济实力和当机立断的性格品质;不管你是否是某一具体商品的生产或经营者,你都可以从容地走向期货市场博得你应该获得的风险收益。期贷合同是期货交易的标的。期货合同存在的目的,或者说主要作用并不是约束合同的持有者去履行实际交割的责任,而主要是充当期贷交易的载体。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裁体,期货交易这样的买空卖空操作,在实际亡将难以实施。有了这个载体,交易各方就可以自由地表达他们对价格形势和价格走向的看法,并通过他们对看法的实践、来实现他们的交易目的。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应当知晓《期货经纪合同》的构成。除了《期货经纪合同》正文,《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术语定义》、《手续费标准》、《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在期货经纪业务存续过程中所签署的其他文件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期货经纪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资者在签署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妥善保存。2、理解并遵守《期货经纪合同》的调整范围。投资者和期货公司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双方。投资者不得利用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账户,以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投资者的过错而使期货公司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投资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应当及时取得签署完整的《期货经纪合同》。实践中,投资者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后,一般不能立即取得合同文本,而是要交期货公司进行签署。期货公司在签署时,需要经过一系列内部环节,待签署完毕后,将合同交给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签署后,不要误认为合同已经签署完成,而是要及时向期货公司取得最终签署完整的合同。取得合同文本后,建议投资者再次审阅合同条款,特别是手工填写部分,确定相关内容与此前协商是否一致。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期货因为不同于现货,在交货时间等上面有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在订立相关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期货合同的调整范围及与期货交易相关的方式方法。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一、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无偿使用证明不是合同,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的内容,只是一个证明。商标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最好双方还是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在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


·铁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是非常普遍的运输方法,铁路运输的载货量大,覆盖范围非常广泛。为了规范铁路运输的相关事宜,我国针对铁路运输也制定得有详细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商家和铁路运输的相关部门也要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铁路运输合同模...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二十有效吗?
      合同约定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二十有效吗如果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没有意见按照合同约定就是有效。但是如果有一方有意见就可以提出诉讼。如果当时有一方不去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是屡行合同的义务跟当时签订的不一样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的钱跟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是一样的,包扩合同开始生效后可以获得的...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许多合同在签订后可能感觉其中的几条条款并不合适,所以签订者就像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条款。这些合同往往需要通过上诉来处理,但是一些朋友可能对此有些疑惑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到底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来为您解惑。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代理词怎么写 可撤销可变...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合同是由双方平等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受我国民法以及合同法所调整的。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历史原因、社会制度以及法律发展等情况的不同,对于同一事项的法律规定也不是不相同的。例如,对于抗辩权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我们将针对我国可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一旦进行股权转让,办理手续并非您想象的那么顺利。在股权转让之前,一部分人肯定知道要签订租赁合同。在办理流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对于这种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呢?请看我们在下文中的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纠纷呢? 企业以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 在我们的合同中我们应该执行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 在我们的合同中我们应该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以,不管我们在哪个合同中都需要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任何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也都是履行合同的要点之一。那么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出详细的解答。 在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