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自首如何认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知道,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心生悔意,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判刑了?关于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构成自首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之规定和有关司法结实,一般自首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一)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未被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被司法机关查获或被群众扭送,犯罪人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对此,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投案时间
  
  关于自动投案的时限,既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发觉之后,但不管怎样应是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发觉,犯罪人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查实已准备去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都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显然,投案时限的放宽,有利于犯罪人弃暗投明,作出积极的选择。
  
  2、投案意志
  
  自动投案作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实施的具有“自动性”的行为,是基于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至于投案的动机则因人而异。有的出于真心悔改,争取宽大处理;有的慑于法律威力,迫于走投无路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
  
  3、投案对象
  
  行为人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其投案对象既可以是负有侦查、起诉、审判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单位,如街道派出所、人民法庭等,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对象的宽泛性为犯罪人自首的实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4、投案内容
  
  投案内容表现为犯罪人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必须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能逃避,才能使自首成立。倘若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供述罪行后又隐匿、脱逃,或者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者委托他人代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都属于拒不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不能构成自首。
  
  以上四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动投案。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投案人供述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鉴于犯罪人因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的特殊或因生理、心理上的原因,往往难以当即做出全面供述或准确供述,故只要求其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即可。如果犯罪人只供述自己的次要的犯罪事实而回避主要犯罪事实,则不能视为自首。
  
  2、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即由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当然,这里既可以是投案人个人单独实施,也可以是与他人共同实施,既可以是一罪,也可以是数罪。
  
  3、投案人所供述的犯罪必须如实
  
  所谓如实,是指犯罪嫌疑人所首事实与所为事实相一致。
  
  4、投案人供述犯罪事实必须主动
  
  所谓主动,是指犯罪人出于自愿,积极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主动性体现其主观恶性的减弱。
  
  上述自动投案和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成立自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之规定,特别自首则具有如下构成条件:
  
  1、适用于特定对象,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如实供述自己的其他罪行,即如实供述的罪行是犯罪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服刑所依据的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罪行。
  
  3、所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这是由余罪自首的案犯已经因某罪归案待审或正在服刑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因此,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重婚罪的处罚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刑。法院的判刑会生活有极大的影响,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律师来帮助你。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法律并不是不允许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但是在此阶段离婚的作出了相应的限制,用以保护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哺乳期要是离婚成功的话,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哺乳期离婚赡养费怎么给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哺乳期离婚赡养费怎么给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 是赡养费,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样子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但是如果父母将财产指定给某一个子女的,则此人负有主要赡养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


·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
      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是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但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结婚就居住在一起的本质就是非法同居,不过这两种行为一般都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因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


·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过程中,如果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到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侵害,无论该机关的错误与否,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事由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例里面经常会发生错误逮捕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是错误逮捕? 错...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在押犯人犯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能。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基于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如果被告属于被限制人...


·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吗? 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


·无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问题时很多人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是数据显示如今我国的离婚率在逐年上升并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就意味离婚的问题还是会出现更多,主要的离婚纠纷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依法处理,那无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协议书 男方: ...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就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等等。其中,法院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另一方就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判决。那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才好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婚...


·还没有离婚,能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没有离婚,能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


·有家暴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判离婚
      有家暴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判离婚在夫妻生活的过程当中,如果女方遭受到男方的家暴的话,面对这种情况,一定不要选择隐忍。其实现在大多的女性都会有一个基本的常识,如果男方第一次对自己有家暴行为的话,通常都会起诉离婚,因为家暴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值得原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家暴起诉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