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对于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两类。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根据农用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将每个市、县(区)划分为若干个征地区域,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得出综合收益值。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倍数,最终形成征地补偿标准金额。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的50%。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土地一致性和差异性,划分若干个征地区片,依据土地区位、类别、产值、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测算出每个区片的征地综合补偿金额。因此,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同点在于,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确定年产值后再分地类乘以不同倍数,形成征地补偿标准的最终金额;区片综合地价,是不分地类直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金额。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对象、原则和依据(一)调整对象。本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各市、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二)调整原则。新旧衔接原则,适度提高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同地同价原则,公开听证原则。(三)调整依据。本次调整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调整中使用的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安徽统计年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数据来源于省人社厅。二、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内容(一)征地补偿标准区域划定情况。将全省所有市、县(区)划分84个测算单元,划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片)共237个,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223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14个。(二)调整后标准水平。本次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系按农用地补偿标准及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与省政府2012年以皖政〔2012〕67号文公布实施的平均标准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新的补偿平均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提高幅度适中,有利于新旧标准的相衔接,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市、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南、北地区差异进一步缩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切实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对比周边省和中部省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差异幅度更趋合理。三、关于新补偿标准施行时间及新老补偿标准的衔接问题为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衔接,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准确地宣传制订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原则、幅度等有关内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确保平稳过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也就使补偿标准产生差别。另外,加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每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也会随着变化。因此,在实际中,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个人权益,我们应当了解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农民果园的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在我国,拆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以及城镇化建设、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拆二代的存在也意味着,国家补偿比较合理丰厚的。那么,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呢?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而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子女教育,因此,现在国家推出租售同权政策,并在广州等城市展开试点。公寓是出租房的一种,那么,广州租售同权公寓方面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广州租售同权公寓...


·农村宅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个人修盖的住宅,宅基地必须符合农村当地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不能随意划地盖房。盖房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是农民使用国家土地的许可证明,有着明确的期限。那么,农村宅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能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在农村房屋被拆迁时,需要凭借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很大的,在购买房屋后,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 一、...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城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业务转型等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决定将厂房、设备、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一并转让给他人,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也是一样,如果承包人由于经营不善、转换经营行业或其他原因,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可以...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在政策变化之后,土地一向是属于国有资产,在名义上是属于所有的人民的,所以个人在征用时必须向国家缴纳税金,并且只能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同样的,如果是政府划拨的,也就是问政府划分的安置地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都是有的,但是也...


·企业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可不少,您拿到了吗?
      一、企业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可不少,您拿到了吗?  如果有一家企业是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无论征地项目是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还是旧城改造项目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都应当因土地使用权被回收,而对土地使用权人(企业)进行合理补偿。 ...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由于一些市政工程的需要,对相关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那么市政府是需要向相关的人民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征地赔偿的问题,各个政府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赔偿的时候也是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