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利息怎么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钱利息怎么算?
  
  现在借钱的人都是亲朋好友类的熟人,一般情况不会索要利息,不排除例外情况,也可能借给陌生人且收取利息的情况,那么借钱利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利息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利率,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按照银行的利率折算就可以。借款天数乘以约定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不计算利息。但是可以从应该还款日计算逾期还款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钱不还的处理技巧
  
  1、回忆借钱前后发生的所有细节,每一个细节都用纸和笔详细的记录下来,每回忆起来一点,就记录一点。
  
  2、根据上面的回忆记录,收集借钱相关的所有凭据资料,包括:借条、通话单、短信记录、第三人见证情况、影像资料(借钱时场所有摄像头) 。
  
  3、提前沟通,开始的时候可以用暗示的方式,例如平常的言谈间有意无意的提及,给对方心理暗示;如果对方置若罔闻,而且当初承诺的还款日期已经到了,那么不妨直接挑明(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所,带上录音设备记录证据) ,挑明的时候态度要中肯,要求对方给予明确答复,最好是让对方能写个承诺还款的条子,或者引导对方说出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录音很重要,以防今后反悔)。
  
  4、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拿出准备好的凭据,进行跟催,态度要不卑不亢,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要让对方看到你的耐心和恒心。但是考虑到对方是你的亲戚朋友,态度要不卑不亢,可以让对方觉得烦,但不要让对方恨你。
  
  5、通过委婉的方式以口头或者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其家人、亲属、朋友、单位领导,通过第三方施压,让你考虑不还款的代价,为了不还钱,一个人的信誉尽毁,他自己心里会掂量的,这个压力是很大的。
  
  6、如果以上的办法还不奏效,证明对方的心理已经准备和你死耗,你要做好鏖战的准备,但有一点切忌:我永远不先翻脸,一旦翻脸你就正中对方下怀。我就陪你死缠烂打,我要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你欠我钱。这个要在短期内,频繁的和对方接触,给对方造成压力。
  
  7、以上在两个月内,仍然不奏效,就必须趁热打铁(但这个你要考虑清楚是不是确定要为了钱而彻底牺牲双方的关系和感情),直接报警,以诈骗罪要求立案,立案要求可以咨询律师,通常情况警方会以处理经济纠纷来处理,如果必要再请律师和法院介入,对方在此压力下,乖乖还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借钱约定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在还钱日期之前不能索要利息的,超过还钱日期可以参照贷款利息计算。所以,处理借钱不还的一定要约定利息,掌握好解决问题的技巧。还可以登录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公民的一种常见的权利,我们在进行行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使用的条件的,而且对于不同的类型的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知道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都是有哪些吗?下面,我们会为我们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起来...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一、抵押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债务抵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


·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务协议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 释(二)第二十五条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


·借款、欠条起诉期限是多久?
      借款、欠条起诉期限是多久? 借款或者欠条都是在向他人借钱时候需要与借款人签订的一份类似协议书的书面格式的欠款,一般在里面需要注明还款的日期等问题,如果出现借款人没有还钱的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诉的,但是这样的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关于借款、欠条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借款、欠...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2、存款保险...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很多人在资金短缺的时候都会找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如果按期偿还贷款金额以及相关利息的话,是不会给贷款人的信用带来损害的。但是有些人由于无力偿还或者故意不愿偿还,达到一定金额数目的,则构成了金融诈骗犯罪。本文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有关金融贷款...


·婚姻存续期可以财务分开债务分开吗
      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