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后妈不抚养继女触犯法律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后妈不抚养继女触犯法律吗在生活当中,很多母亲离婚的时候,想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抚养,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怕将来孩子的父亲结婚以后,后妈对自己的孩子不好。并且关于后妈虐待继女这样的事情,可能您在新闻当中都有见到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后妈不抚养继女触犯法律吗?一、后妈不抚养继女触犯法律吗?没有法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二、离婚后继子女由谁抚养?继子女和继父母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也就不需要争论继子应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了。在确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3、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三、其它考虑原则1、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在离婚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并不会因离婚所消灭。如果离婚时,继父母想要由其抚养继子女的话,此时则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标准来决定谁应该抚养继子女。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道德品性等等。2、考虑子女意愿原则由谁抚养继子女最终影响的是继子女本身的利益。因此,在确定谁应该抚养继子女的问题时,应当考虑继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未成年继子女,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对于跟谁一起生活应该享有话语权。以上就是对“继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离婚继子女判给谁”“离婚继子女由谁抚养”的解答。总之,对于离婚时继子女的抚养权,必须首先考虑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在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那只能起诉解决。但是起诉过程中需要搜集证据以证明抚养关系已经形成,所以不妨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毕竟证明抚养关系有没有形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后妈对继女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后妈不可以歧视和虐待继子继女,关于后妈和继女之间的关系,既然重新组成一个家庭,那么就要从各方面接受对方的所有,不能因为孩子不是亲生的,就存在虐待或者不抚养的这种行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实践中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
      不少离婚夫妻将争夺孩子抚养权当做离婚期间的头等大事来进行处理,然而在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决。这时了解清楚如何获得孩子抚养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来争取抚养权。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思想也变得比以往更加活跃,离婚不再是以往那样夫妻难以跨越的境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也渐渐上升,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在协议离婚谈判破裂后,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可如果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又该怎么办呢?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配?一、离婚财产分配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


·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选择离婚。但是有的时候夫妻可能因为就离婚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呢?这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法院怎么才能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


·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孩子的家庭出身是怎样的,社会给予孩子们的成长都应该提供平等的权利。法院对孩子的一些正常权利进行保护的时候,也不可能说将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区分对待,不过离婚以后,相对来说农村的成长费用可能会低于城市的成长费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


·一、婚内老公被告重婚罪怎么办?
      一、婚内老公被告重婚罪怎么办?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老公没有犯重婚罪的,是属于诬告的行为,是可以进行反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首先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该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离婚夫妻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了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允许变更。实践中,一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情形经常出现,那到底是否能变更呢?具体又是怎样变更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女方无收入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孩子的抚养权与谭树权逾期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义务,及时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父母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在,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瑞遇到女方无收入却欲争夺抚养权的情形,那么女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通常情况下,夫妻自愿离婚的话,只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即可,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律师的。但是一旦离婚的时候产生财产纠纷,往往都会请律师帮忙。既然聘请了律师,自然就要支付律师费。那么,在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详情请看下文。 一、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