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在公司交易活动中,公司往往会选择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出最合适的交易方,完成一份完整的招投标活动;而且有一些项目是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招投标形式才能完成的。招投标是一个相对专业的经济活动,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
  
  ①投标的语言;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6、废标
  
  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
  
  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
  
  (3)评审程序
  
  1)初步审查
  
  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设备
  
  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4)澄清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
  
  (5)方法
  
  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6)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4、投标采购需要邀请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
  
  八、开标
  
  1、时间、地点
  
  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2、参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
  
  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
  
  4、主持唱标。
  
  5、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投标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
  
  2、评标准备
  
  (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
  
  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和商务条款等。
  
  (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
  
  (3)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
  
  4、详细评审
  
  (1)工作人员工作
  
  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
  
  (2)评审程序
  
  1)技术评估
  
  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
  
  2)商务评估
  
  主要内容有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估。
  
  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约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澄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必须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报告
  
  (1)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3)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
  
  6、举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
  
  十、定标
  
  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发出中标通知书
  
  2、谈判准备
  
  1)谈判人员的组成 。
  
  2)注重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
  
  3)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
  
  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4)拟订谈判方案。
  
  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
  
  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或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2、签约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只有按照上述步骤一一进行,才能使最后的招投标合同顺利签约。在此,我们提醒您,在招投标合同签约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合法签订招投标合同。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 无偿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能取保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如果合同诈骗罪符合条件,则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形是什么?合同是双方自愿设立的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要合同一经签订,就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在某些条件和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已经签订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那么,您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了。别着急,我们在下文中...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委托事项范围方面 法律风险:委托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 防范措施:当事人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范围,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 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


·合作意向合同书是什么意思
      合作意向合同书是什么意思?合作意向合同书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约束赠与人与受赠人行为的合同,并不仅仅存在口头形式或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有其他的形式。而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自愿无偿的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执行也有着其特殊性和程序性。那么,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赠...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