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就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问题,那么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后妈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在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后妈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随父母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抚养费由父母双方支付,所以要回抚养费还是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并不少。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会收取 当事人一定的诉讼费用的。那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作了详细地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法...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的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将向各位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因各方原因未判决...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随着中国对外交流越发频繁,办理涉外婚姻的中国公民增多,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显得尤为重要。那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并奉上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信息。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人带上相关文件在各区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何为婚...


·男女间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及出工伤以后看病或住院的病理和相关票据交给单位,让单位拿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而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有效材料送到当地的鉴定中心。 其...


·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


·首先明确,《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
      首先明确,《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前买房(夫妻二人名)①、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方,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②、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需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③、婚前双方共同出资...


·办了结婚证多久能离婚
      离婚自由,没有时间限制。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的财产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超过一年财产还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吗1、协议离婚超过一年就不能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了,协议离婚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