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好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现代这个社会,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异常重要的,婚姻是一个家庭存在的基础前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婚姻的一些事项都需要婚姻法做出相关的规定,您都知道我国出台了新婚姻法,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好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不少市民认为,时下流行的“裸婚”、“全职太太”已经不再靠谱,女人挑对象的首要因素也不再是钱和房子,“潜力股”将成女人择偶新宠。
  
  二、婚姻法条例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新婚姻法好不好是一个主观上的认知,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能给出主观感受,其次,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了一下新婚姻法中的一些法条的条文,比如说说夫妻双方财产的约定以及离婚以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遵守的原则。
  
  


·离婚的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是什么?
      离婚的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比如有重婚、家庭暴力行为的,是需要赔...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而此时进行的往往是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公证。不过,虽然能接受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了解办理程序的人依然很少。那到底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


·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
      重婚与出轨是不同的,重婚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重婚已经触犯了刑法,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那么如果是丈夫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观点集成
        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


·告女方骗婚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所有家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活中,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对于孩子,想必都是双方的心头肉。一般来说,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其中一方时,另一方是需要支付费用到孩子成年的。但是不得不说,生活中,就是有一部分人因为种种的原因,就是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我国...


·犯重婚罪能起诉吗
      重婚是什么,相信您肯定都是了解的吧。我们也都知道,重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因为重婚不仅破坏相关家庭的和谐,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能起诉吗?谁又可以起诉重婚罪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探讨。 一、关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双方分手后,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