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4、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
  
  二、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法院的离婚传票是不可以拒收的,也就是说如果拒收离婚传票,缺席到场,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对当事人判处缺席离婚,这样一来,有关离婚涉及到的各种问题都无法及时知道,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应当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
      一、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一般是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婚内与她人同居数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赔偿
      婚内与她人同居数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赔偿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
      对于结婚条件,《民法典》中规定了必备条件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的条件。所谓禁止条件,也就是当事人都不能具有的条件。若有一方存在一个禁止条件的话那么就会被禁止结婚,实践中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呢?我们为您在下文介绍。 一、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


·新《婚姻法》全文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已经废止了。详情参考《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面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夫妻生活中,男方一旦出现婚外情,对女方的身心打击很大,很多时候女方会选择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走诉讼离婚程序。而女方作为原告,在发起诉讼的时候要准备好证据资料,确定能够胜诉。那么,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内容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内容,国家法定节假日新规定,其中不包括重阳节。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


·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如果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是否可以起诉 1、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作为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双方只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定,无权在协议中剥夺或限制他人的合法权利。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日益上升,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而离婚其实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尤其是孩子的未来。因此,关于离婚的抚养权问题就收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


·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
      一、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条件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破裂,本非喜闻乐见之事。但近年来发生了不少“假离婚”演变为真离婚的闹剧,甚至为此闹上法庭,而产生这类纠纷的集中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那么假离婚财产撤销权允许行使吗?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离婚 “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