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水利工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用水用电以及防洪工程等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前提必须是水利工程修建完成以后,所有的工程质量标准都是检验合格的,否则如果水利工程发生了什么意外的话,会酿成重大的安全事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一、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直接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利水电工程涉及专业众多,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过程繁复,必须统一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因此制定本办法。(注:斜体字为条文说明,为了更直观,移置于对应条目后。以下均同)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小型水闸工程。本规程适用范围是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部分规模虽小但失事后影响较大的小型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它小型工程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其施工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办法,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条文中“坝高30m以上” 含30m,“4级以上”含4级,“10mw以上”含10mw。)4级堤防:防洪标准<30年,且≥20年;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m3/s,且≥20m3/s(注:有下划线的斜体文字,为本人所加注。以下均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正文与条文说明为黑体字者,系本人为强调其重要性和关键性所加,原文未加黑。以下均同)合格等级是必须达到的等级,政府验收时,只按“合格”确定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或执行合同约定而设置。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二、什么是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协作部门多,受自然资源、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很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应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水利水电项目也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及其他资源市场条件的影响,所以水利水电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总要求,在经批准(审查)的江河流域(区域)综合利用规划或专业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开发目标和任务,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测工作,并在对资金筹措进行分析后,择优选定建设项目和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和建设时间,论证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将作为列入国家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和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水利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全部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水利工程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国家有着专门的验收标准。并且在现实生活当中,其实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所面临的困难是比较多的,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如果有什么不合格的,专业的部门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工作10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劳动者10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是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私人企业倒闭后员工工资怎么办?一、私营企业倒闭员工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目前困扰年轻人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作为职场新人而言,一言一行对于以后的影响也会是极其巨大的。刚入职的新人,如果在无意中冒犯了职场老人的话,就会对以后的工作和晋升造成一定的困扰,所以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此问题进行简单的讨论。 一、新员工入职需...


·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一、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辞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一、辞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1、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


·一、铁路工伤死亡待遇可以领取哪些补助金?
      一、铁路工伤死亡待遇可以领取哪些补助金? 铁路职工工亡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发放。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