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讲起。请看下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本罪的成立,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出于故意或者没有罪过心态的,也不会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对于这两点,一定要严格把握。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双份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


·蓝牌货车可以办etc卡吗
      蓝牌小货车能办理ETC。ETC(Electronic?Toll?Collection)?是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采用电子收费方式。ETC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谁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例如,如果死者今年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


·交警部门查处醉驾,要对涉事车主的血液进行检测,有时候,会发现
      交警部门查处醉驾,要对涉事车主的血液进行检测,有时候,会发现对方患有乙肝等病症。按照法律条文规定,对醉驾的处罚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并吊销驾照。拘役是在看守所服刑的,那么,车主醉驾有乙肝怎么处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车主醉驾有乙肝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什么项目? 交通事故撞伤老人如何赔偿标准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1、报警,报警是第一位的,拍照留证,等待交警部门过来处理。2、打120,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往医院,留取身份信息,救助伤者。3、经公安部门的勘测与鉴定,进行责任认定。4、由公安机关来调解处理赔偿问题5、如协商不成,关于诉讼问题1、报警报警是第一位的,拍照留证,...


·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的一种赔偿方式,是加害人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方式。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甘肃省统计数据 1、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工伤侵权责任怎么处理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且不承担事故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案件,理论上说应当可能获得双份赔偿,一是侵权责任赔偿,另一个是交纳工伤保险费了,理应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是可以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