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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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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的首要事情就是要和用人单位商谈赔偿的事宜。其实针对工伤赔偿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法规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推脱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6140元,最低为3322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520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计340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计511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二、工伤鉴定的范围是哪些?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七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上文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一下,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工伤鉴定为七级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3个月的工资,另外自己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所有的花销都应该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并且住院期间的一些费用,也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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