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作、办事贿赂在私底下总有发生,有些人觉得如果不是自己亲自行贿,而是让其他人帮忙行贿是不是不用定罪,事实上,这也是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对于行贿罪和共同犯罪有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的。
  
  
  一、委托他人行贿如何定罪?
  
  委托他人受贿也是贿赂罪的共犯
  
  二、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受贿罪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这一规定,其犯罪构成如下:一是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在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不同的特殊主体之间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构成。
  
  二是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这是受贿罪最本质的特征。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中虽然有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本身没有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利用,不能直接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他们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进行教唆、帮助等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的行为来达到这一效果。因此,在受贿罪共同犯罪中,犯罪主体不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客体都是同一的,即国家的廉政制度。
  
  三是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表现为贿赂心理的沟通性。行为人对贿赂的追求,是受贿罪的主观心理基础,而贿赂心理的沟通、融合则是各共同受贿犯罪人勾结在一起,共同受贿的心理基础。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犯罪主体相互配合进行受贿犯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各犯罪主体有可能分工不同,不像在单一主体的受贿犯罪中,犯罪主体只表现为受贿行为,而是表现出多种行为方式,如有的是教唆他人受贿,有的是帮助他人受贿,还有的是组织、策划、指挥多人受贿。这些行为方式虽然并不相同,但都是同一受贿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自的行动都是密切配合的,共同组成一起完整的受贿罪。
  
  共同受贿是受贿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比单独受贿更具复杂性,是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刑法有关条文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存在争议,各司法机关对共同受贿的判定标准不一,执法各异,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
  一般这也是属于贿赂罪的共犯。根据《刑法》,委托他人行贿,两人都是故意贿赂,属于犯罪的范围,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量罪的标准以实际情况来判定,共同犯罪比单独犯罪更复杂,需要仔细调查研究。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在信息化时代,网上支付越来越流行,由此也给诈骗分子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进行诈骗,这个途径就是网络诈骗,但无论是网络诈骗还是一般诈骗,它的判刑和处罚金标准都还是按照诈骗罪的标准来处理的。那么,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诈骗罪罚金标准...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的盗窃罪已经不仅仅存在于生活当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网络进行盗窃。当您遭遇了网络盗窃需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收集网络盗窃罪的证据。这样才方便自己在维权的时候不至于吃亏。那么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哪些证据呢?请看以下资料。 一、在我国网络盗窃罪有...


·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
      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 我国关于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承担责任的年龄不同。 (一)我国关于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区别都有什么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区别都有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


·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当某些人的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而且被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时候,很多人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诈骗,但在法律上,不同情况下人们财物被他人非法占有主要有侵占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那么,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区别呢? 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的区别 根据现行刑法...


·单位行贿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抵刑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


·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算?
      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算?服刑期间发现新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首先应当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来确定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管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如贪污案件由人民检...


·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
      刑诉法,它的全称是刑事诉讼法,是对于诉讼程序以及其他规定作出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十分重要作用。我们只有研读刑事诉讼法的法条,才能够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内涵。那么,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一下下文,学习一下它的相关内容吧。 一、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