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法问题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公司法问题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大幅提升,许多人都选择了创业而不是为别人打工,所以现在市场上的各种公司、工作室也层出不穷,那么在开一家公司之前,我们也要有一些关于公司法问题的知识储备,不要因为各种法律上的问题而导致公司倒闭。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
  法律滞后于实践是个真理,故此落实到适用过程中,新公司法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或不完善的地方。下面,专业律师具体谈之: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体情况下适用此规定没有予以明确,从理论上讲,主要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股东和公司之间出现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财务和资产混同等。因此,此条法律的具体适用还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给予细化,如列举法人人格滥用行为的若干具体情形等。这样,有关主体就能比照着提起权益保护诉讼,对于人民法院的立案、审理工作也大有裨益。2、如前所述,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的特征之一是两权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分离性,由此可能造成对债权人保护不周的现象,如股东拿公司财产任意给自己设置担保等。再者,相对于二人以上股东成立的公司实体,一人公司的股东的权力相当之大,应当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以约束单一股东的权力。新公司法在这一方面缺乏相应的规定,应当予以完善。另外,一人公司的股东在实际经营中难免会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在该种情形下,公司创设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对此,新法未作规定。3、新公司法第27条,对股东出资形式作了一个开放性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很明显,作这样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鼓励投资,但是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在债权作为出资方式时,如果债权是难以实现的,那么该如何保护公司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索。4、新公司法第28条及31条规定了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但都只规定了股东间内部责任,而无由出资不足的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规定,故该法对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这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5、新旧公司法“法律责任”部分中规定的均只是规定了违反公司法的公司或股东的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而没有对违法者相对于公司债权人等善意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作出规定,这不能不说是公司立法上的一大缺憾。因为公司或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行为,不仅仅是破坏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管理秩序,更可能会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6、新公司法第42条对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日期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在不足15日通知期的情况下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仍不明朗。假设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当时没提异议,后来又因为实体决定不合其意,又以通知日期不满15日为由而主张会议通过的决议无效,法院应当如何裁判有待探讨。7、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但该条相对于公司法第143条股份公司回购股权的规定,在立法上缺少了对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处理规定即没有对回购的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试问如果有限公司长期地持有自己的股权而不转让或注销,是否违反了资本不变这一原则?8、新旧公司法均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等特定持有人转让股份作了限制性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新旧公司法都未对上列人员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认定转让无效还是怎样?如果转让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又该如何来认定?这或许是公司法修订中的疏漏之处,仍有待完善。9、根据新公司法第15天、第16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对外投资的总额由公司章程确定。然而,在公司章程对对外转投资数额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司对外投资超过了公司章程限制的比例,超过部分的效力如何确定呢?新公司法未作相应的规定。究竟这种情况下是有效还是无效,肯定在司法界会有一个大的争论。因为,如若认定有效,则说明新公司法有关“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的规定等于形同虚设;如若认定无效,则不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好好参考一下,在以后自己开公司或者工作室的时候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毕竟开公司非常的不容易,尤其是那些刚刚毕业想要创业的朋友最好十分熟悉关于公司法的一些问题。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下面是的我们带来的介绍。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现在一些大公司都会在一些重要城市成立分公司,以便更好的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用率。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母公司的管理。当分公司经营范围、办公场所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法人变更。那么分公司法人变更黄石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一波接一波,刚创业的人一般资金和经验都不足,不知道创业中的你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而烦恼?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而烦恼?不用怕,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2...


·新人入职小公司应该做什么?
      无论是刚踏入社会被用人单位聘用的新人,还是跳槽到新公司的员工,都是属于新加入企业的一员,对于自己所应聘的岗位应该做什么、该如何做、以及该如何与同事、上司相处,都是一个难题。所以,在自己并无强劲实力的情况下,事先了解新人入职小公司应该做什么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我们应该怎办?侵犯企业名誉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一、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阶段,各家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力,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或者是其他原因,避免不了的需要融资。这在金融市场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融资进行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才行。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企业融资...


·公司注册多久拿到证
      自己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大概25个工作日,找代理公司办的话需要的时间肯定会更少,一般是在10-15个工作日。注册一个新公司的一般流程时间如下:(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5个工作日。(2)工商网点核实身份及签字。(3)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