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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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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会向我国执法机关的人员进行行贿。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国家不仅针对受贿的人员有着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果经国家查出以后,对于行贿的人也是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行贿受贿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一、怎样认定行贿罪?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包括对个人行贿和对单位行贿,还包括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三、行贿罪最新起刑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7条、第8条、第9条根据行贿罪的三档法定刑,分别规定了入罪门槛、“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适用标准。
  
  由于《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实践中,如果不对行贿罪的有关数额标准一并进行调整,仍执行2012年“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行贿解释》)有关标准,那么,司法实践中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则可能出现量刑“轻重倒挂”现象。
  
  因此,《解释》修改了《行贿解释》有关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提高了有关数额标准。将行贿罪起刑点由原先的1万元调整为3万元,同时按照五倍比例原则,上调了行贿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中的有关数额标准。例如,将原来规定的“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100万元以上”调整到“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500万元以上”。
  
  二是对行贿罪的入罪门槛增设了“数额 情节”的追诉标准。即除规定行贿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之外,对于行贿1万元以上不满 3万元,但具有《解释》规定下列从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我们可以看出行贿的对象主要包括对个人行贿,对单位行贿,还包括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无论怎样,通过行贿的方式来获得一些不正当的利益都是违法的,国家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一定要合理竞争,坚决抵制行贿的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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