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即使两个人触犯的是同一个罪犯,但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作出的判刑也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自然处罚是要比一般情节的处罚重的。那实践中,这个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该如何界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受贿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法律规定,实际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影响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还是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办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单位受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刑事责任:(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致使国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实践中要是犯单位受贿罪,并且具有严重情节的话,那此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是单位犯罪,所以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也是采取的双罚制。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很多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都是会认真遵守监规,并且有比较好的表现,这些情况下就有机会获得减刑或假释。但有的却在服刑期间又犯罪,那么此时具体应该如何处罚罪犯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要是罪犯最后一刻被宣告缓刑了的话,此时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毕竟还有一个缓刑考验期。而在这段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也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到底此时要遵守什么规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要遵守什么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虽然行为人都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采取的手段不太一样,因此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那这个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


·残疾人犯罪要负责任吗
      在我国,要是属于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能力的人犯罪的话,那么一般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但要是犯罪人属于残疾人呢,那么此时残疾人犯罪是否需要负责任?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残疾人犯罪要负责任吗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


·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
      因为生活困难,实施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情有可原,我们您也都能理解。但是生活中,有些人不思进取,只想不劳而获,甚至以盗窃为业,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拒不容忍。那么,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多少财产构成犯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冤假错案的事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减少。但是,这些问题还是会有发生的。为了减少错案的发生,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程序,例如,对于错误的案件,相应的检察院便可以提起抗诉。那么,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信诈骗只是诈骗罪中很小的一部分,诈骗有很多类型,那么国家对于诈骗罪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关赌博的罪名有几个,其中就包括开设赌场罪。那么,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