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公司等企业机构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债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同类型的债券基金的购买价格是不同的,故而收益存在着差异,也会承担不同的风险。具体来说,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券基金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在国内,债券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通常,债券为投资人提供固定的回报和到期还本,风险低于股票,所以相比较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点。
   二、债券基金有哪些分类?
  按所投资的债券种类不同,债券基金分为以下四种:
  ①政府公债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库券等由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公债);
  ②市政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市政债券);
  ③公司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各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
  ④国际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各种债券(国际债券)。
  按照债券型基金的投资标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国债。
  信用风险:低
  流动性:好,可提前兑换或交易
  利息率变动范围:2.5%-4.5%
  期限:短期:1年以内;中期:1-10年;长期:10年以上
   2、信用债
  信用风险:中高
  流动性:较好,部分权重流动性较低
  利息率变动范围:4%-8%
  信用债是指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为担保的债券,属于无担保债券。风险相对较大,但收益率较高。从信用等级来看,分为中高级和低级两大类。
  中高等级债(即中高等级信用债):泛指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信用违约率较小的债券,如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如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基就是以此类债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债基之一。
  相应的,低评级信用债违约概率较大,如发生财务危机、濒临破产的公司债券等等。
   3、可转债
  信用风险:较低
  流动性:高于企业债,低于股票
  利息率变动范围:1%-3%
  期限:不超过5年
   4、其他标的,如新股申购、购买股票,权证,银行间拆借等
  一般对此类标的投资比例很小,目的是基于提高超额收益。但也是“双刃剑”,当遭遇新股破发,也会起反作用。
   中高等级债:
  中高等级债是债券型基金的一种。据WIND统计,截至2013年1月31日,373只债券型基金中(A/B/C类份额分开计算)仅有6只债券基金将中高等级信用债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或纳入投资范围。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基金是行业首只将“中高债”写入基金名称的债券型基金,同时也是首只将中高等级信用债同时纳入投资范围的新型债券产品。债券信用评级可以反映企业发行的债券的违约风险级别。债券信用评级越高,其信誉越高,风险越小,是“投资级债券”;反之信誉低、风险大,是“投机级债券”。
   特点:
  1、容量大、流动性好。在非国家信用债券中,AA级以上的中高等级债券整体规模占比约九成。债券信用评级越高的债券潜在交易对手就越多、流动性就越好。
  2、信用安全系数高。债券市场市场化、信用债市场的超速发展将加大未来信用债爆发倒债危机的可能性。而中高信用等级债券将拥有相对较高的信用安全系数。
  3、发行规模迅猛增长。基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中高等级信用债券发行规模迅猛增长。据统计,2012年该类债券总发行量达到20802.56亿元,是2008年的5.79倍。
  债券资金,顾名思义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的基金,与其他类型的投资相比,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债券基金的种类主要有以上几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并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理财能力。
  
  
  


·借条中的借给和借到有什么区别?
      借条中的借给和借到有什么区别1、法律效应不同“今借给”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今借到”会有法律效应。2、完成动作不同“今借给”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还的话是否会坐牢呢?究竟借钱不还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借钱不还没有违反刑...


·欠条样本,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一、欠条的写法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一、贷款利率 (一)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二)信用贷款利率的确定 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信用贷款利率应高于抵押或...


·欠薪多少钱可以判刑
      欠薪金额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债权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债权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尚有债务尚未清偿的话,则此时要求夫妻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之后才允许离婚。要是选择协议离婚的,则需要离婚夫妻对债务作出协商处理,那此时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债权呢?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是...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有一两张信用卡,而在具体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使用人能够按照银行的规定,对透资的数额及时的进行清偿,否则就会出现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的情况,这会对使用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后果。那到底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不利后果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大多是将发行直接承销给有代销业务的承销商或者由承销机构共同配合进行债券的发行与销售。 《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 一、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 企业存在发展的要求是并购的动因,我们可以看作是并购的必要条件,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企业并购更需要充分条件。只有同时具备充分且必要条件的并购才有可能成功并购,这就需要从四个方面综合把握,那就是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