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一、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缓刑的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种及刑期长短不同而不同,在以原判刑期为起点的基础上,又分别规定了最高期限与最低期限。缓刑的考验期限可否缩短,或者说缓刑犯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应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即也可以减刑,但减刑的条件是特定的,即须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依法执行原判刑罚的,而罪犯在宣告缓刑之前又被羁押过的,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算,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这一点不要同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方式相混淆(《刑法》第44条、第47条)。二、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1、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3、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三、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我国对缓刑最低期限其实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中一般是根据主刑的刑期来确定缓刑的考验期,在这方面判案的法官其实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也仅仅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自由裁量而已。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
      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从哪些方面进行?1、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代刑事诉讼价值客观要求的诉讼原则。新的《刑事诉讼法》 引入罪疑从无原则,给律师...


·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鉴定会比较经常地出现在一些对于专业性问题无法直观判断的情形下,如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等等。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经常运用到刑事鉴定,这两种鉴定方式的目的都是为案件服务,企图解决专业性的问题。那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鉴定和司法...


·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指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因此醉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或驾驶电动自行车追逐竞驶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危险驾驶罪的客体通常是指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指什么 《刑法》...


·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关于犯罪特点,可以说每个犯罪都是具有的,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很明显犯罪特点的内容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占罪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


·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在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判刑标准,其中有一种就是关于抢夺罪的量刑,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就不同。那么您知道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人员,仍然要服从征召,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更负有保家卫国、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离开传销多久才不会判刑
      搞传销被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怎样区分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怎样区分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自然证据的收集工作也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而此时不能说只是收集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无罪的证件也是要收集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那通常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刑法作为一部办理刑事案件的实体法,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的,所以通过刑事诉讼法也能够看到我国的法制还是比较发达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才有利于保障刑事案件当中各方人员的基本人权。接下来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


·怎么对诈骗罪的实行行为认定
      通常犯罪行为着手之后就不能再成立犯罪中止了,不过此时却有可能成立犯罪未遂,但此时对于实行行为的认定就很重要 ,尤其是对诈骗罪来讲,具体应该怎么对诈骗罪的实行行为认定呢?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普遍认为,除了行为对象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