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第一次离婚会判离吗
  
  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起诉离婚的次数决定的,而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或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婚的实质要件,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离婚也是可能会判离的。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 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 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一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的。
  
  9、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即过错方两次要求离婚可判离) 。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的。
  
  12、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由上述可知,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者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离婚的实质要件,即使是第一次离婚,法院也是可能判离婚的。不过,婚姻来之不易,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你提出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及出工伤以后看病或住院的病理和相关票据交给单位,让单位拿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而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有效材料送到当地的鉴定中心。 其...


·是否能中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原则上来说,一般是不能免除父母的抚养义务的。要是父母离婚的话,没有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现实中,是否能终止给付抚养费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是否能中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可否中止给付的问题,根据相...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到底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离婚...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呢?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


·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自首如何认定?
      我们知道,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心生悔意,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判刑了?关于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


·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就彩礼产生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打官司,而此时要想法院准予返还彩礼,那么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返还彩礼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那么一般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是在2011年制定并实施的,其中主要对离婚夫妻财产、房产分割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讲,这部司法解释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详细了解。 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 涉外离婚析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