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认定工伤的时候,我国对具体的情形做出了专门的规定,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怎么走
  
  发生工伤后职工一般应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有很多高危工作人群难免会发生工伤,不过不论是谁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的目的都是进行工伤索赔,不过此时也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才行,不然即使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也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会有下一步的劳动争议诉讼存在。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都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对...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合同不可以规定员工不可以辞职,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就不作数了,而且因为判刑被辞退的也没有任何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


·工程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合同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是为了弥补在细则上没有规定而导致法律存在的漏洞,那么工程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呢?这是大多数公司想要去了解的内容,因为这些原则不是由我们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这些原则性规定,方便...


·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
      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是否畅通和道路的建筑质量密切相关,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刚修好的市政道路就出现了损坏,这背后反映的就是工程质量不过关。作为重要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要保障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那么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医疗补偿,交通费等七大方面。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