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而在具体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单位行贿罪主体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位行贿罪中,还存在单位内部机构行贿犯罪的可能性。所谓单位内部机构是相对于单位整体而言的,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单位内设的科、室、部等下属小单位。二、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但这里的单位也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行贿罪。具体来说这里的单位就包括了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若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一、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


·进入传销组织要判几年刑
      看具体情况定。普通的传销参加者不会被判刑,传销活动的组织者,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应当根据运毒的实际情况而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


·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管辖其实也就是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有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而有的则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那究竟刑事立案管辖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一、刑事拘留当天算不算期限? 刑拘期限不算当天的,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来计算的。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我国的刑诉法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进行着调整。刑诉法中对于刑事案件审理,侦办过程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文是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作为保障司法完善的程序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法律不是尽善尽美的,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酒驾拘役关哪里执行2002
      酒驾拘役关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离开传销多久才不会判刑
      搞传销被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